协会简介
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成立大会,2017年1月25日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准予登记。
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是由风景园林行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园林在职人员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独立法人社团,现有会员单位200多家。协会拥有本行业相当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还将继续吸纳本行业各类优秀的人才加入协会。
本会的宗旨是:“以会员建会、以服务兴会、以诚信立会、以实力壮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整合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资源,搭建风景园林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为福建省内各风景园林企业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发展交流平台,使省内风景园林各企业与政府、事业单位、高校等互动起来,充分享用政府政策支持,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兄弟省市同业协会的联系与互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常务会议,是协会议事决策机构,重要事项均由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协会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第三章 会员
- 第四章 组织机构
- 第五章 党建
-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第七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第十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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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本会英文译名为FUJIAN LANDSCAPE AND GARDENING ASSOCIATION,缩写为FJLG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在本省工商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风景园林行业或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风景园林行业组织和风景园林行业从业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福建省。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风景园林先进文化,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改革发展服务,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福建省工商联的领导和福建省住建厅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2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A座2层23商务办公-01。本会的网址是:http://fjsfjy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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